工作職責:
—根據手冊的要求,負責對飛機結構相關章節的適航性文件和技術文件進行評估,然后根據評估審核的要求,編寫、審核工程指令(EO)/備忘錄等技術文件,協調其執行工作。
—負責超規范結構修理的后續監控工作;
—確保在自己負責的ATA章節在相關章節出現各種報警、重大故障和突發事件時,與各部門商討然后制定解決方案。
—負責與各生產廠家和其它航空公司工程技術部門之間的溝通、聯絡;聯系飛機/附件廠家或駐場代表,爭取技術支援,解決使用中存在的問題;
—負責編寫相關工作單卡,并負責本專業的相關工作單卡的審核;
—負責FAADER/EASADOA修理的評估。
崗位要求:
—航空相關院校畢業,大專及以上學歷;
—英語具備CET-4級或同等能力的認證,能夠熟練查詢技術手冊。
—持有STR執照或者ME-TA執照;
—熟悉飛機結構、中國民航相關適航規章、本崗位工作程序、維修人為因素的有關知識,掌握OEM廠家技術資料和公司各部門的技術數據和資源、綜合各類維修信息、開展相關文件的技術評估、工程管理和技術支援工作的能力;
—5年以上維修工作經驗,3年結構工程師的工作經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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